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 接上级通知,请今年获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基金、杰出青年培育项目及去年的重大引导项目资助的老师,务必于2011年9月底前至少使用总经费数的75%,否则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经费的拨付。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