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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3访问次数:1430

 

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

接上级通知,请今年获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基金、杰出青年培育项目及去年的重大引导项目资助的老师,务必于20119月底前至少使用总经费数的75%,否则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经费的拨付。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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