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各学术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高校可作为参与单位)。请各院系尽快与相关企业合作,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并签订合作协议。
2.申报领域:申报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必须是智能医护、智能农业、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智能矿山六大重点领域。
3.申报渠道:根据属地化原则申报:合作企业为南京本地的可直接从南京市经信委申报;合作企业为异地的在企业所在地经信委申报。
4.请各院系对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积极申报,认真填写《江苏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可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jseic.gov.cn/xwzx/tzgg/49010.shtml下载)。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宁经信信产[2011]380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
学校联系人:钱炼
电话:18606104900
电子邮箱:377628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