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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6访问次数:570

 

关于2012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省工办通知,为做好2012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材料要求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技术评价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包括鉴定证书、验收证书或定型文件等有效评价资料;
3.登记项目电子版一份,由“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V5.01版”(可到如下链接www.csscinfo.com.cn/chengguo/chengguo.htm下载)中的“成果登记子系统”按照上报数据格式生成。
二、注意事项:
1.本年度登记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通过有效技术评价,并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议的国防科技成果;
2.凡是未在国防成果办登记的国防科技成果不能申报2012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
3.上述材料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交至国防院项目办(老图书馆128-4),逾期不予登记。填报过程请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三、联系人:方娟娟
    联系电话:8379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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