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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63计划新材料领域“纳米材料与器件”主题方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6访问次数:551

 

各相关单位:
863计划新材料领域“纳米材料与器件”主题方向的申报与973计划同步进行,在今年的《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可见,为保证各位老师能关注到这一申报指南特别将该部分摘录出来,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指南
*9. 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纳米材料与器件
围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实用化的新型能源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纳米材料、面向重大疾病治疗的新型纳米载体技术、纳米高分子薄膜材料、环境友好防辐射隔热保温纳米材料,突破关键技术,实现应用示范。
*10. 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节能减排的纳米材料与技术
面向化工、冶金、轻纺、建材等原材料工业,支持纳米催化材料与应用技术、金属及陶瓷材料纳米化技术、过程高效节能和清洁生产用纳米材料与实用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产业化能力。
*11. 纳米材料与器件规模化制备与评价
开发纳米材料与器件规模化制备技术,支持石墨烯等纳米材料的规模化制备和应用技术、实用化在线和离线探测及控制纳米传感材料与器件、纳米表征与安全性评价技术。
二、纳米研究指南方向9-11的申报流程
2013年纳米研究重要支持方向9“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纳米材料与器件”、方向10“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节能减排的纳米材料与技术”、方向11“纳米材料与器件规模化制备与评价”等3个指南方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通过“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前沿技术研究类预备项目征集渠道申报,按照“十二五”国家863计划“纳米材料与器件”主题项目进行组织和管理(详见纳米研究领域2013年度指南方向9-11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质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使用从申报单位管理员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完成《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并提交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书提交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针对指南方向9-11支持的主要研究方向,拟定项目名称并填写《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新建项目类别应选择“前沿技术类”,所属领域选择“新材料技术领域”,所属方向选择指南方向9-11之一的方向名称。
3、根据申报项目实际确定经费需求,推荐书申请的专项经费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施年限为3年。
(三)申报受理
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00。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在线打印一式两份推荐书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后3日内(2012年4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
受理部门: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
邮编:100044
联系人:史冬梅 张芳
联系电话:010-88372105 68339194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中继线)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科技处联系人:刘威  马天抒  8379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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