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教育部及工信部通知要求,为加强先进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推广应用,工信部拟编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2012年度)》,并向民口企业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1、 解密原则:拟采集的技术,应是不涉密或已按程序履行了解密手续的军工技术,所提交的技术发布后不存在失泄密隐患。
2、 成熟原则:拟采集的技术,应是在国防科研生产活动中成功应用,可直接或经适应性研究开发后即可在民用领域应用的技术。
3、 使用原则:拟采集的技术,应是具有良好的前景,在民用工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对相关领域技术水平提升有积极作用的军工技术。
二、征集的主要技术领域
新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微电子与电子信息、节能减排、新能源与高效动力等技术领域。
三、报送要求:
请于4月26日前将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交至国防院项目办,请勿发送电子邮件!
地点:老图书馆128-4房间;电话:83792771。格式要求见附件:军用民技术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