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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4访问次数:475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
      2012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功臣奖
     (一)申报范围
       1、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首席实施者。
       2、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城市建设以及其他社会事业中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的第一完成者。
      (二)申报条件
      1、技术开发类:在所从事的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自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投产之日起的5年内,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须在本市累计上缴税金达1000万元,其中有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500万元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须在本市累计上缴税金达2000万元,其中有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
      2、社会公益类:近5年内(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已取得重大技术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成果,其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已推广应用,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及影响。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第十一届南京市科技功臣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1)和附件。附件中的有关评价和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几方面:
     (1)研究、开发及生产的技术报告等(复印件);
     (2)有关部门的检测、评估、验收或鉴定报告等(复印件);
     (3)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
     (4)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用户意见书等;
     (5)关联项目、产品的国、地税的纳税证明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以A4格式左侧装订。《推荐书》单独装订,其它材料按顺序编目录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申报系统——科技功臣奖申报栏里。网址:
http://202.127.12.46(首次点击时,请按照弹出窗口的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操作)。各申报单位点击“科技功臣奖注册新用户”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用取得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科技功臣奖申报”,即可登陆上传推荐材料。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申报范围
      1、在技术开发类项目中实施科技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或系统集成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或社会发展,创造了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在社会公益类项目中,取得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大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类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在技术发明类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产品及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国际科学技术合作项目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之前)较大规模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南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
     (2)曾获得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
     (3)申报过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目前仍无重大创新和显著推广应用成效的项目;
     (4)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科技成果项目。
     (三) 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由《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一年以内的查新报告、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用户使用报告等。
     应用类成果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一年(即关键技术应该在2011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2、纸质《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本,一式3份,其中原始件1份;《申报书》部分由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用A4纸型,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网上在线填报,网址:
http://202.127.12.46(首次点击时,请按照弹出窗口的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操作)。
      1、用户注册:各申报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用户注册。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要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登陆账号)。完成注册后,以“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项目,将帐号派发给需要申报项目的人员进行填报。
      2、申报人向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帐号后,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社会单位/企业”,即可用项目编号和密码进行登陆,网上在线填报。
      3、《申报书》按规定格式网上在线填写,文字、图表大小不得超过规定总量。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拍摄或扫描件,后缀为.DOC 、.PDF、.JPG ,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三、推荐方式
      1、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项目可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申报时须附有具有推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签署的统一格式推荐书及其它相关资料。
      2、具有推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1)各区县科技局;(2)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3)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推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推荐。组织是指经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中央、省属各部门在宁单位以及其它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奖人、市科技功臣等。上述个人可和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不在同一单位的同行专家,在其所熟悉的专业领域内共同推荐1名候选人(科技功臣奖)或一个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
      3、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应按《申报书》中形式审核内容的要求,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核审,同时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组织公章或专家签名。
      四、其它事项
      1、《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可在南京市科委网站(
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载。
      2、此前未按国家科技部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补办登记后方可申报。
      3、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在下周一到科技处(学校老图书馆111房间)索取登陆账号。
      4、申报截止时间:
      (1)科技功臣奖:2012年6月22日17:00前完成网上上传,6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
      (2)科学技术进步奖:2012年 6月22日17:00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于6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含上报数据)报送科技处。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静波 电话:83973955    
      软件及申报系统咨询联系人:李晨  电话:15996386475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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