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有关研发团队及科研成果参与
“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的通知
接科技部、云南省政府、江苏省科技厅通知,为了实施科技入滇战略,推动全国的科技优势资源与云南及东南亚、南亚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的结合,投入“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构建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企业(集团)及科技型企业与在滇相应单位长效合作机制;促成一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入滇落户,落实一批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项目在滇实施,国家科技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科技入滇推介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优惠政策、科技合作与技术需求及在滇有意共建研发平台的科研单位名称公布,供学校有关单位选择,请各有关单位抓住机遇,积极配合落实,科技处将做好有关科技合作的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科技项目扶持政策
——对签署“科技入滇”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区和单位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和重点服务。
——对到云南独立(或与云南方合作)建立的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移中心和科技型企业,优先规划进入云南科技创新园,在地价、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就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对在滇新设立的研发机构,根据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度可达500万元。
——对到云南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最高资助或奖励额度可达500万元。
——鼓励风险投资、各种私募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云南的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实际投资额度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风险补助。
(二)人才引进政策
——对于在滇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扶持,提供90~18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在滇创办或联合创办企业实施的创业项目,经审定立项后给予相应额度的科技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给予200~500万元的项目资金及生活补助。
——对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效益,对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和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个人经评审为云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奖)给予25万元的奖金(免个人所得税)。
——对于引进人才,各级政府提供包括工作创业、户口迁移、子女教育、入境入关、医保社保、工商和金融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三)重点领域(具体重点方向和技术详见附件一)
(1)光电子(2)有色金属新材料(3)高端装备制造(4)节能环保(5)新能源
(6)磷化工(7)煤化工
联 系 人: 李鸿伟 83793170/13951758341
仇向群 83793170/13851948357
电子信箱: lihongwei8341@163.com
20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