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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访问次数:506

各位老师

      南京市科委近期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注意项目申报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14日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提交,并将网上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件A4纸打印装订,一式2份交至科研成果与基地管理办(老图书馆111),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83792003
邮箱: 103005733@seu.edu.cn
附申报要求
一、 申报条件
1、在南京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组建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额一般达到3000万元以上,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组建单位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必须与企业共建,近5年内所申请工程中心领域的科研成果转让合同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研发科技人员不少于20人。
3、拥有2项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或专有技术,并有技术工程化后形成成熟工艺、达到产业规模的成功案例。
4、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研发手段,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原则上项目组建后,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5、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除转移资产外,组建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1、各区(园区)、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要结合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推进工作,聚焦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迫切需要,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提升,推荐申报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及时做好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3、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统一使用A4纸在线打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和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封面、材料目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顺序胶装,一式一份,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5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4、网上申报时间从2013年6月5日9:00至6月21日18:00截止(节假日除外),网上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17:30(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doc

工程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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