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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13-09-24访问次数:702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科技委通知,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申报已经开始,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212月至201312月之间。

3.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可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537/201309/157214.html

4. 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31015日-11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鉴于2013年度科技委年会拟于201312月中下旬召开,科技委秘书处受理推荐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最后期限为201311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已推荐的项目在11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3年度科技委年会召开前(12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3)在2013115日-125日期间另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3年度科技委年会召开前(125日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推荐,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科技委秘书处; 125日以后产生的成果可在2014年度进行申报。

5.如有申报意向,请尽快联系科研院重大专项办公室周山明,联系电话:8379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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