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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访问次数:495

各位老师:

     卫生部于近日发布了推荐2015年度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申报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并联系科研院重大专项办,联系电话:83790576,联系人:周山明。

2015年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申报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年龄不超过 60 岁(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60 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 计划、973 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行业专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本项目。所有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参与两项以上(含)的项目,且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与上述项目(课题)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实力,具有获得同行认可的重要成就,在有国际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过高质量的相关论文,或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
(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项目实施期内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累计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用于项目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 60%。

(六)过去 5 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具体要求请查看以下网址:http://www.moh.gov.cn/qjjys/s3577/201401/e9f3635e7acb47778225ccb729ffec62.shtml

 

                         科研院重大专项办

                                 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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