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技发厅函[2015]3号通知精神,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组织申报工作现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附件1《推荐工作手册》中的模板填写,于6月5日之前将纸质推荐书(初稿)一份送科研院进行初审。
2、教技发厅函[2015]3号文件、《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和《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已公布,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相关要求。
3、请各位老师按照报奖类型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申报自然奖项目,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年9月20日之前发布;发明奖和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详见附件2。
4、2015年7月1日后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工作。届时会告知网上申报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及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备注:请各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到相关老师,并请提醒他们各个时间节点。逾期不候。
相关时间节点归纳如下:
6月05日:提交纸质推荐书(初稿),科研院组织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6月30日:提交纸质推荐书(二稿)、项目公示内容(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电子版zip格式)和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7月01日: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8月05日:提交纸质推荐书(三稿)、推荐单位意见(电子版),进行材料最终审核;
8月13日:学校网络推荐工作截止;
8月14日:提交正式推荐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2份)
联 系 人:朱婷 孟晓
联系电话:025-83793955
电子邮箱:zhuting@seu.edu.cn
办公地点:科研院成果办(四牌楼老图书馆111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x
附件2 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