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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 基本科研业务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访问次数:1313

各院系、科研单位:

根据《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校通知[2010]88号文)要求,现启动杰出青年基金培育类项目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科研人员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申报。科研院将组织评审、择优资助。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教师,每年在 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申请当年11日未满44周岁;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教师,每年在 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申请当年11日,男性未满37周岁,女性未满39周岁;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已获得国家自然基金优青项目(20122013年度),未获得国家自然基金杰青项目的老师必须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培育类项目;已获得江苏省杰青项目的老师,可选择申报一项上述两类项目。

申报截止日期2015710

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07室科技处基础办

联系人:毕建新电话:83790575

  

科研院

201577

2015杰青优青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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