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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2访问次数:797

各位老师: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欲申报的老师尽快查看相关申报条件,积极准备申报。

   一、此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4类,其各类申报大体如下:

   (一)申报的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战略与规划、技术政策、行业政策等密切相关的,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二)申报的科研开发类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包括:

  1.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

  2.智慧城市与城镇功能提升。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

  4.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5.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

  6.宜居村镇与新农村建设。

  7.信息化技术应用。

  (三)申报的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示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低能耗绿色建筑(园)区示范,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科技示范,绿色施工科技示范,绿色照明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

  1.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2.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3.低能耗绿色建筑(园)区示范项目。

    4.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科技示范项目。

  5.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

  6.绿色照明科技示范项目。

  7.信息化工程示范项目。

  8.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

  (四)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应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不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

二、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 http://kjxm.mohurd.gov.cn )进行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请欲申报的老师尽快与科研院重大专项办联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三、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各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1式3份并送交科研院重大专项办。

  (四)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专项办联系电话:83790576,联系人:周山明


                                                               科研院重大专项办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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