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核高基重大专项2016年课题申报的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尽快下载相关文件进行填报。
一、申报基本要求
1、 申报单位中的联合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特殊情况见指南中要求),其他单位可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
2、同一个法人单位牵头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联合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如超过两项,科研院将进行评审)
3、有自筹经费配套要求的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足额配套及相关证明。所需自筹经费应由企业落实,原则上科研院所不承担自筹经费。
4、申报指南中有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要求的课题,由相应地方财政部门(包括有配套资金需求的联合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指南要求的配套比例,在课题预算书中“地方财政资金承诺书”盖章。地方政府可在规定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请申报老师注意此条)
5、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报送当地核高基重大专项对口管理工作机构(见附件2),由对口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并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课题申报书》的相应栏目中盖章。(江苏省为江苏经信委)
二、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需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专人送达。
报送单位: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100846
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科研院重大专项办
联系人:周山明,83790576
相关附件请到以下地址下载:
http://www.nmp.gov.cn/tztg/201511/t20151112_3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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