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应急管理部应急厅函〔2020〕294号的通知,我校拟开展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方向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主要由学院和团队自筹,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规定申报高校须突出优势,最多有3个推荐名额。
请具备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校级科研机构或团队负责人于2020年11月9日之前与科研院基地办联系,并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13号之前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附件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联系人:张青
办公地点:九龙湖行政楼228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25-5209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