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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访问次数:563

各相关院系:

根据应急管理部应急厅函2020294号的通知,我校拟开展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方向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主要由学院和团队自筹,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规定申报高校须突出优势,最多有3个推荐名额。

    请具备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校级科研机构或团队负责人于2020119日之前与科研院基地办联系,并按照通知要求于1113号之前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


附件1: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联系人:张青

办公地点:九龙湖行政楼228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25-5209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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