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科研 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提升财务管理服务效能,让科研人员“少跑路”。财务处联合科 研院、网络中心认真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对科研项目经费入账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业务线上办 理。现将业务办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业务办理种类
目前推行全线上办理的业务类型为科研项目经费入账业务,即科研款项实际已到达学校银行账户,科研人员根据科研项目任 务书或科研项目合同确认科研收入,自主认领到款经费办理财务入账的业务。
包括已预开过科研票据一次或分期到款或直接到款并开具科研票据(或无票入账)的横向科研项目和非批量到款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业务。
二、业务办理模式和流程
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全面推行线上办理模式,改变了过去科研 项目线上申请打印线下办理,师生往返科研、财务部门现场办理的现状,实现科研项目立项、到账认领、经费分配、财务入账业务一体化全流程线上办理。
科研人员按原有方式在 “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 (http://newky.seu.edu.cn/)上一次填写项目申请入账信息,点击提交后,通过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部门线上电子审签流转,师生无需往返科研、财务部门现场打印单据线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批量到款的纵向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基金等)原则上按立项年度和拨款年度由科研院直接对接财务处办理经费入账,如有特殊需要不按年度入账的请提前与科研院联系。在规则范围内划分间接费、外拨经费等业务,项目负责人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联系科研院或现场 办理。
(二)科研人员线上提交申请后,由科研院负责线上科研项 目相关申请信息审核及经费分配,财务处负责按照科研院审核结果完成线下查找票根、线上解冻项目经费、办理财务入账业务。
(三)科研院以收到科研人员线上提交的申请作为办理科研 项目经费入账业务的指令,科研人员应注意保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个人登录信息,尽量减少系统人为误申请的情况。如果发现线上提交申请信息有误,请联系科研院及时清理。
(四)已预开票据和直接入账不开票的入账申请不需要现场办理。对于没有预开过票,需要在入账同时开票的情况,在入账 办理结束后通知经办人现场领取票据。
(五)提交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经费入账业务办理完成,同时会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业务办结提醒。科研人员可以登录财务 平台查询科研项目明细信息并可以开始使用经费。
(六)预开票据业务因需要现场领取票据,暂按原有流程现 场办理。
(七)社科处管理的科研项目经费入账暂按原有方式线下办 理(社科处线上办理开通后及时公告)。
四、其他
(一)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科研院项目中心:52091214(九龙湖),83791320(四牌楼) 财务处专项科:52098529(九龙湖),83792741(四牌楼) 技术咨询:网络与信息中心服务台 52090048、83790808-2
(二)线上办理方式自 2021 年 1 月起正式运行。
附件:科研经费入账申请指南—科研人员
财务处
科研院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