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现对《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m.dmillerco.com/2020/1228/c29197a357883/page.htm)做以下补充安排:
自2021年起,项目负责人先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电子版,经依托单位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14前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报告》电子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再打印PDF文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需打印附件),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请各院系于2021年3月1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不接受个人报送。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情况说明》,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ISISN系统。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情况说明(结余50%以上填写).docx
联系人:程小易
联系电话:025-52091182
科研院基础办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