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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访问次数:1068

各相关院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现对《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m.dmillerco.com/2020/1228/c29197a357883/page.htm)做以下补充安排:

  

2021年起,项目负责人先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电子版,依托单位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

  

  1.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114前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2. 《报告》电子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再打印PDF文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需打印附件),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3. 请各院系于202131下班前统一报送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不接受个人报送。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情况说明》,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ISISN系统。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情况说明(结余50%以上填写).docx


联系人:程小易

联系电话:025-52091182



科研院基础办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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