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进度,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截止目前,所有2021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直接经费已全部到账,请各项目负责人检查经费入账,如有款项遗漏办理入账手续,请至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补办(地址: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周二、周五)或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周一、周三、周四);联系电话: 83791320、52091214、52091204);
如项目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请项目负责人同时注意合作外拨经费使用进度,最终决算支出数由我校决算数据与合作单位决算数据合并计算;
设备费不能超支,请项目负责人检查设备费支出,如超出预算,则必须调账。可以将超出金额调出到横向项目(8开头)、结题本(99本)、发展基金项目(9Z和9H开头),请填写《调账申请样张》,由院系审核通过后,至财务处办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常规抽查情况通报,以下支出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列支,包括:办公设备费、办公用品费、办公家具费、汽油费、停车费、办公及个人电话费、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毕业论文答辩费、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培训会议费、课程研修班报名费、专利维护费、办公及个人网络费、润色费、翻译费、通用软件费等。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开支范围与在研项目经费一致。
附件:2021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清单截止2021年4月13日,请联系科研秘书查询)
科研院基础办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