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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结题项目经费使用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1-04-13访问次数:3493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1. 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进度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2. 截止目前,所有2021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截止日期20211231)直接经费已全部到账,请各项目负责人检查经费入账,如有款项遗漏办理入账手续,请至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补办(地址: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周二、周五)或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周一、周三、周四);联系电话: 837913205209121452091204);

  3. 如项目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请项目负责人同时注意合作外拨经费使用进度,最终决算支出数由我校决算数据与合作单位决算数据合并计算;

  4. 设备费不能超支,请项目负责人检查设备费支出,如超出预算,则必须调账可以将超出金额调出到横向项目(8开头)、结题本(99本)、发展基金项目(9Z9H开头),请填写《调账申请样张》,由院系审核通过后,至财务处办理;

  5.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常规抽查情况通报,以下支出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列支,包括:办公设备费、办公用品费、办公家具费、汽油费、停车费、办公及个人电话费、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毕业论文答辩费、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培训会议费、课程研修班报名费、专利维护费、办公及个人网络费、润色费、翻译费、通用软件费等。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开支范围与在研项目经费一致。

      

    附件:2021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清单截止2021413日,请联系科研秘书查询)

      

    科研院基础办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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