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外函[2021]10号),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1. 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 已获批的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不纳入申报范围。
3. “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条件及项目建设期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 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4、项目建设周期为4 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2、3 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4 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材料截止日期:
请有意向申报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于2021年5月12日前与科研院沟通联系,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5月19日,逾期不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认真完成1、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2、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
五、填报“江苏省教育外事管理信息平台”
经校内评审,获通过的实验室在“江苏省教育外事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52091176
办公地址: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