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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访问次数:526

各相关院系: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的通知,我校拟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有1申报名额。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不得与已有省工程研究中心重合。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于95日前报科研院基地办备案,并按照附件通知要求于915号下班前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正式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平台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米,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

4、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通知附件1),《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格式见通知附件3)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4)。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张青

办公地点:九龙湖行政楼228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25-5209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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