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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制)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访问次数:1198

各相关院系: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工作已经开始,请本年度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青年、优青、杰青项目)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立项登记,经院系审核、科研院审核通过至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周二、周五)或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周一、周三、周四)办理经费到款(本次经费到款办理仅限清单中项目!请联系科研秘书查询清单)。

 

注意事项:因预算模块调整,请2021年11月9日前在科研系统中填写立项登记、暂存或保存的老师删除已有立项登记新建立项登记


填写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新科研—科研项目—纵向

基本信息:

  1. 批准号必填,与计划书一致;

  2. 项目分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基金】;

  3. 项目来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4. 委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5. 批准日期:20211012日;

  6. 开始日期及预计完成日期与计划书一致;

  7. “批准经费”等于项目直接费用;

  8. “硬件费用”为0

  9. 如无合作外拨经费,“留校经费”等于“批准经费”;

详细信息:

  1. 课题类型:项目牵头;

项目文档:

  1. 请上传计划书;

  2. 如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请上传合作协议扫描件(合作双方签字盖章);

成员信息:

  1. 成员信息与计划书一致;

合作单位:

  1. 如有合作单位,无论是否外拨经费,均需填写合作单位、负责人、金额等信息(不外拨经费,金额填0)

预算明细:

  1. 预算与计划书一致;


科研院基础办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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