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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访问次数:680

学校各院、系、所,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学校候选人提名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校内提名流程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每个院系限推荐一人,相关材料需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提名截止日期:2022227。学校将在学院提名基础上组织评审。

具体事项详见中科协通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2/23/art_460_176198.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辛丽斐;电话:52091140;邮箱:xlf@seu.edu.cn

 




科研院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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