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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5、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的用印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10访问次数:1402

此通知仅针对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5、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



    针对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5、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我校老师参与申报时申报材料的用印说明如下:
    1、联合申报协议中需要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分配等内容。我校参与申报时,原则上不承担配套经费
    2、项目省拨经费低于100万的,我校所占经费比例不得低于20%;项目省拨经费在100万至300万的,我校所占经费比例不得低于15%;项目省拨经费大于300万的,我校所占经费不得低于50万。
    3、负责人在每一份协议上签字,经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审核后,副院长在其中的一份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此份交由科研院留存)。
    4协议到科研院高新办审核后再办理用印,协议用印为科技合同章,不盖校章。
    5、项目申报书的用印需要在合作协议用印完毕之后办理。由负责人将盖章后的合作协议的扫描件完整的项目申报(有条形码)和经办人手机号码发送至103007582@seu.edu.cn,待高新办办理后,会通过邮件反馈用印编号,由负责人到校办报编号盖校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科研院高新办办公地点为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6办公室里间(周一至周五)
    如果文件盖过章后需作废重新盖章,则必须全部作废文件收回交至科研院高新办后才能在新文件上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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