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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用印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5访问次数:416

各相关学院:

 针对2022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联合申报协议(盖科技合同章)

Ø 联合申报协议中需要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分配等内容。我校参与申报时,原则上不承担配套经费

Ø 协议中项目省拨经费到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Ø 负责人在每一份协议上签字,经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审核后,副院长在其中的一份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此份交由科研院留存)。

Ø 协议到科研院应用技术院审核后再办理用印,协议用印为科技合同章,不盖校章。

二、项目申报书(盖校章)

Ø 项目申报书的用印在合作协议用印完毕之后办理,申请用印之前,申报书审核页需对方先签字盖章

Ø 校印申请材料:①用印申请、②合作协议PDF(各方均签字盖章后的完整版)项目申报书(有条形码)经办人手机号码,发送至cxm@seu.edu.cn应用技术院线上申请后,会短信反馈用印编号至经办人手机携申报书到校办报编号盖校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三、其他事项

Ø 科研院应用技术院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办公电话:52091171

Ø 校章、法人章及科技合同章用印地点:一、三、四九龙湖,二、五四牌楼

Ø 用印审核需1-2天时间,请按照申报节点合理安排时间。

Ø 文件盖过章后需作废,则必须全部作废文件收回交至科研院应用技术院后才能在新文件上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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