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院系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意向申报团队请于9月14日前与基础办沟通。
为培育源头创新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在前沿领域取得突破与引领,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期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3年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的立项建议领域,欢迎广大学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提出建议。
一、定位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旨在资助针对国际科学发展趋势,以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为显著特点的项目,目标是为解决科学难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以促进中国化学的新发展。优先支持中国学者独创的概念和体系,或在国际上具有显著特色、能够较快形成引领的研究方向。具有多重层次科学问题的方向或领域以项目群的方式立项资助。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或重点项目群中单一课题的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相当。
二、立项建议书撰写提纲
(一)领域名称 (不超过30字);
(二)领域简要说明 ;
(三)立项必要性(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我国的研究基础与优势等)
对于原创性思想和概念,应重点阐释其意义及对学科未来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于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领域,应重点阐释我国学者的特色、国际影响力,或在解决国家需求方面的潜力。
(四)拟解决的核心问题;
(五)建议人简历(限1人,请勿罗列论文)。
三、提交建议书要求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本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邮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8295,010-6232932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