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根据《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和服务工作。接江苏省科协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展示、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具备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主要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科研院所、科技类人物纪念馆和故居等设施建设。
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旨在推动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单位
省科协、省社科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中科院南京分院、省国防科工办
三、工作安排
1.广泛动员。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符合要求的机构和单位积极参与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深入挖掘宣传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有关单位开展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2.组织推荐。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设区市科协、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可推荐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不超过10个;各联办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不超过10个。
4月17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009205@seu.edu.cn。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WORD版和PDF学院盖章版);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1-5张,用基地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选报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3.评审命名。4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5月上旬向社会公示。5月下旬授牌。另根据《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评审结果将上报中国科协作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江苏推荐单位。
4.宣传展示。5月下旬起,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相关活动,组织动员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面向科技工作者、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特色学习教育活动,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和青少年不断从优秀科学家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协调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对活动和科学家事迹进行广泛报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发挥各自优势,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要力戒形式主义,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二)加大宣教力度。相关组织单位要为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弘扬科学家精神工作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不断增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
(三)强化服务指导。要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考察、研讨,对基地的建设发展提出高质量、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要定期组织基地工作交流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对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帮助基地软硬件建设和开展特色展览活动。
(联系人:孙向阳;电话:025-52091176;邮箱:103009205@seu.edu.cn)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工作的预通知.docx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