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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工程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总结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访问次数:550

各相关院系:

       根据教督厅函【2023】3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能源热转换及其过程测控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总结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 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8办公室,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查阅,公示期为2023912日至20239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媛

电话:025-52091176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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