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教督厅函【2023】3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能源热转换及其过程测控”四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总结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 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8办公室,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查阅,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媛
电话:025-52091176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2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