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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访问次数:716

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项目执行期截止2022/12/31)年度结题项目办理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921日开始到1013日止,请项目负责人将经费本(65开头)中的预约单冻结及暂付款冲销处理完毕。

2、结题结转时学校统筹结余经费的5%;学院统筹比例自行确定;剩余经费转入纵向发展基金,由原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支出科目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比例不设限制。2023(项目执行期截止2022/12/31)年度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应在20261231日前使用完毕,届时仍有余额由学校统筹用于科研发展直接支出。

31016日开始,项目经费(65开头的)终止报销,结题结账手续由科研院与财务处统一办理,无需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成功后另行通知,届时请使用新结题本(9Z开头的)报销。

  

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小易

联系电话:52091405/8379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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