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院系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请项目申请人务必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截止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完成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SHE)、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南非科学技术部(DST)、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3年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方向和申请代码。
2023年度合作领域包括以下4个资助方向:
1.局部尺度适应与流域尺度适应性反应的韧性建设(Building Resilience: local scale adaptation and adaptive response at catchment scal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7、D01下属申请代码;
2.基于对地观测技术的气候变化影响和结果评估(Earth Observation Technology-based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s and consequences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8、D01、D05下属申请代码;
3.应用“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方法对气候变化进行跨部门管理的系统响应(Systematic response–Using water, energy, food nexus approach for a cross-sectoral management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4.低洼沿海地区社会-生态系统风险(Risks to low-lying coastal socio-ecological systems),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13、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每个资助方向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的联络,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
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一份中文申请书。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中方申请人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附件材料。请将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电子版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请将不予受理。
5.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合作协议。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1月8日下午16时;外方合作者须在各国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资助结果公布
2024年6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乐,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 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联系人:Mr. Yaroslav Sorokotyaga
邮箱:brics@rfbr.ru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