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药监法科【2023】6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向:围绕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热点问题、关键环节和共性难点等,从新方法、新标准、新工具等方面入手,开展科学研究
二、申报类别:重大项目类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类,详见申报指南要求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牵头申报限1项。项目核心骨干人员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
2.项目申报人主持在研市厅级及以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且无超期、延期在研项目,无科研不良信用记录;
3.青年项目申报人应未满40周岁,未担任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程序
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通知,请于11月6日(下周一)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院系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高新办xlf@seu.edu.cn开展形式审查。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院高新办025-52091161
特此通知。
科研院高新办
2023.11.1
附件:苏药监法科〔2023〕68号关于发布2023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