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依托单位变更:
(1)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调入单位为基金委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先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提交依托单位变更申请,基金委会冻结账户不再向 拨款。
项目负责人办理完校内离职手续,然后联系基础办老师,在基金委系统中将申请退回,项目负责人在具体原因中注明 离职日期及新单位入职日期,附件上传我校离职证明及新单位入职证明。
打印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扫描发送至nsfc@pub.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九龙湖行政楼203办公室焦伟老师签字(必须亲笔签),再至校办报编号用校印。
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及调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据实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转出审批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转出审批单.docx。仅65经费本剩余经费可转出,93和93J均需在校内提现或报销。项目负责人签字、原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nsfc@pub.seu.edu.cn,由基础办线上申请部门审核人和领导电子签。
签署完成后,基础办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教一办事大厅科研院基础办窗口(周一三四)或老图108(周二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盖科研院章。
最后至财务处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2)项目负责人调入我校: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提交依托单位变更申请,具体原因中注明原单位离职日期及 入职日期,附件上传原单位离职证明及 入职证明。
打印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原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印章后,扫描发送至nsfc@pub.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九龙湖行政楼203办公室焦伟老师签字(必须亲笔签),再至校办报编号用校印。
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及调出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有在研项目需要转入的按照校内立项手续办理,链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立项登记填写流程 (seu.edu.cn)
注意:如果是外校调入人员将原单位在研项目带到东大,也需要校内立项,且立项的批准经费=项目基金委未拨经费+项目原单位剩余经费(如果不带到东大,则为0)。
2-项目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成员变更: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提交参与者变更申请。
3-项目延期
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请致电科研院基础办说明具体情况(52091182或52091165)
4-项目终止
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调入单位非基金委依托单位:
操作一:
项目负责人自行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发起项目终止申请;撰写终止项目总结报告(模板在系统中下载),至财务处审核决算表并盖章,负责人发送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盖章的总结报告扫描件至nsfc@pub.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教一办事大厅科研院基础办窗口(周一、三、四)或老图108(周二、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盖科研院章,再至校办报编号用印。终止申请附件上传离职证明及总结报告盖章版扫描件,系统提交终止申请。
打印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扫描发送至nsfc@pub.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九龙湖行政楼203办公室焦伟老师签字(必须亲笔签),再至校办报编号用印。
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操作二:
项目负责人撰写终止项目总结报告(模板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下载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终止办理授权委托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终止办理授权委托书.docx并签字。交终止项目总结报告和委托书至教一办事大厅科研院基础办窗口(周一、三、四)或老图108(周二、五)办公室,后续事宜由科研院基础办代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