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始,基金委在审核通过后才会终止/改变拨款。在项目变更、终止、撤销期内,仍正常下拨经费。
为了更好的帮助老师完成经费下拨,2026年开始,请老师在1、3、5、7、9、11月(基金委仅在单月进行审核与复核)发起变更流程,并尽量在1个月内完成离职和入职手续。
如在变更期内,经费下拨到原单位,请务必将该经费标注为“暂缓入账”,防止误扣管理费。
一、项目依托单位变更:
(1)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调入单位为基金委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先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提交依托单位变更申请,基金委会冻结账户不再向 拨款。
项目负责人办理完校内离职手续,然后联系基础办老师,在基金委系统中将申请退回,项目负责人在具体原因中注明 离职日期及新单位入职日期,附件上传我校离职证明及新单位入职证明。
打印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线上办理申请校印,系统会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到行政楼107找焦伟老师在变更申请表亲笔签名,再至行政楼109校办报编号用校印。
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及调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据实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转出款审批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变更转出款审批单.docx。仅65经费本剩余经费可转出,93和93J均需在校内提现或报销,如经费办理过暂缓入账,直接经费未打入个人65经费本的,转出账号统一填写6599990000。项目负责人签字、原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由基础办线上申请部门审核人和领导电子签。签署完成后,基础办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九龙湖行政楼107(周一三四)或四牌楼老图108(周二五)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院章。
最后至财务处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2)项目负责人调入我校:
打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下载的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原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印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线上办理签字手续,然后在校内OA系统申请校印,系统会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打印有焦伟老师电子签的变更申请表(一般为基础办答复经办人邮件的附件文档,如果对方单位已经签字盖章,也可以线下到行政楼107现场办理签字业务),再至校办报编号用校印。
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及调出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有在研项目需要转入的按照校内立项手续办理,链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立项登记填写流程 (seu.edu.cn)
注意:如果是外校调入人员将原单位在研项目带到东大,也需要校内立项,且立项的批准经费=项目基金委未拨经费+项目原单位剩余经费(如果不带到东大,则为0)。
二、项目成员变更
1、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2、成员变更: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提交参与者变更申请。
三、项目延期
需提前60天申请,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
1、负责人在系统提交后,需要下载打印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基础办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九龙湖行政楼107办公室焦伟老师签字(必须亲笔签),再至校办报编号用印。
2、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四、项目终止
1、项目负责人自行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发起项目终止申请;撰写终止项目总结报告(模板在系统中下载),至财务处审核决算表并盖章,负责人发送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盖章的总结报告扫描件至103009130@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
2、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至九龙湖行政楼107办公室焦伟老师签字(必须亲笔签),再至校办报编号用印。
3、寄送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应学部综合处(联系方式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五、项目退款
1、负责人填写《 国自然基金项目终止退款流转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如未办理过校内入账,经费号为6599990000,如已办理校内入账,请填写本人经费号,并根据决算表和变更申请表的退款金额填报。
2、发送退款流转单扫描件PDF版本及基金委变更申请表至103009130@seu.edu.cn,由科研院基础办老师线上申请科研院审核人和处长电子签。
3、电子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发送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九龙湖行政楼107(周一三四)或四牌楼老图108(周二五)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院章。
4、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