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4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等文件程序,现对2021年度立项的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办理结题验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具体结题流程如下:
一、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情报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流程。(科技报告审核: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85410360)
二、网上提交《验收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梳理成果及财务数据,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表网上填报提交后即可打印(右上角“文档中心”)。(填写要求见附件6)
三、报送纸质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双面打印,暂不装订,用大夹子夹)至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6号窗口(周一、四)或四牌楼老图108办公室(周二、五)进行现场审核。请务必于9月9日——10月10日之间完成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报省科技厅审批。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及顺序:
【注:各部分内容之间请插入间隔页(附件7),间隔页红纸打印】
1、封面及目录(附件1)
2、验收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要有水印)
3、项目合同书(有章的)复印件
4、科技报告(情报所审核通过后打印)
5、研发工作总结(附件2)
6、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
根据《关于印发< 江苏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校科研〔2024〕11 号)要求:
所有省前沿引领、双碳、探索项目以及有合作单位的杰青项目:提供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名单可参考附件3,也可选择名单外其他具有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委托其开展结题验收审计。如结余经费超过总经费的20%,请在审计报告后附说明(结余原因及结题后经费使用计划),项目负责人签字。
所有优青、青年、面上项目以及无合作单位的杰青项目: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4)。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后发送至财务处专项科邮箱zxk@pub.seu.edu.cn,根据财务处反馈的审核意见,修改无误后至财务处办理用印(周一三四:九龙湖行政楼113、周二五:四牌楼微波楼204)。如结余经费超过总经费的20%,请在经费决算表后附说明(结余原因及结题后经费使用计划),项目负责人签字。
7、研究成果复印件
项目科研成果认定: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应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计算: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其他成果(如专利)——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
(3)如论文篇幅过长,无需打印全篇,保留首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标注项目批准号页、论文发表时间页。
(4)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研究项目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仍不能完成合同考核指标的,项目负责人可据实上报,省科技厅将视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四、召开项目验收会议
验收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批并签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10月下旬至11月由科研院分组统一组织结题,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验收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
五、 网上填写验收证书申请
验收会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写验收证书申请,将专家组长签字的《专家验收意见》(附件5)和《专家组签名表》(附件5)扫描后上传。
六、报送纸质验收结题材料
待验收证书申请网上提交后,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装订到《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目录页前,复印两份交科研院,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
其他事项:
1、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参考《结题相关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附件6)
2、如需进行预算调整,请参考流程://m.dmillerco.com/2024/0402/c29198a486227/page.htm 第07条。预算调整表走完盖章流程后请附在待审核的验收合订本里(放在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后)
3、需审计的项目签订审计外协,请参考流程://m.dmillerco.com/2024/0402/c29198a486227/page.htm第05条
4、项目申请延期结题
2021年立项的省基金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须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最多延期一年)。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本年度必须结题。申请延期结题的老师请务必于9月13日前与基础办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 仝老师
电话:025-52091216、83792771、52091165
邮箱:103009208@seu.edu.cn
附件3: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表.xls
科研院基础办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