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22〕159号),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4(项目执行期截止2023/12/31)年度结题项目办理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自2024年9月21日开始到2024年10月20日止,请项目负责人将经费本(65开头)中的预约单冻结及暂付款冲销处理完毕。
2、结题结转时学校统筹结余经费的5%;学院统筹比例自行确定;剩余经费转入纵向发展基金,由原项目负责人继续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支出科目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各科目比例不设限制。2024(项目执行期截止2023/12/31)年度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届时仍有余额由学校统筹用于科研发展直接支出。
3、2024年10月21日开始,项目经费(65开头的)终止报销,结题结账手续由科研院与财务处统一办理,无需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成功后另行通知,届时请使用新结题本(9Z开头的)报销。
科研院基础办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