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重要事项如下。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5年11月7日17点前邮件联系我办确认申报意向进行校内遴选,并提供申报书电子版初稿及申报信息表(以便后续工作通知),请尽快准备申报材料。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评价指标及权重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①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②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③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④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①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②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③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④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四、推荐渠道
(一)单位推荐: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等。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
(二)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 1次。
苏知发2025年77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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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成果办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