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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自然基金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通知(持续更新)

发布日期:2025-12-02访问次数:2296

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107.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29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4月30日16时

注意事项:详见指南要求。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19992.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9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10日16时

注意事项:详见指南要求。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375.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9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10日16时

注意事项:

1、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合作单位3+合作单位4),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资助期限为4年。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374.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9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10日16时

注意事项:

1、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相关合作单位范围请咨询“叶企孙”科学基金办公室联系人。

2、申请人应于申请书正文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首先说明本项目申请的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名称。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332.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无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以后,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申请人可随时提出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指南时间要求提出项目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24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预申请。

2、申请人按照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关于征集2026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115.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3月20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请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即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后扫描生成的PDF版、建议清单的Excel版三份文件一并由第一申请人实名发送至邮箱ghc@nsfc.gov.cn。三份文件均命名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第一申请代码,第一申请人”。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114.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3月26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3月27日16时

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会期不超过3天。

2、申请书填写说明

 (1)项目申请应明确所申请领域的学术会议主题。

 (2)列出不少于3个分议题。

 (3)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应详细列出研讨会的日程安排。

 (4)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学者的人数。

 (5)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管理科学部2026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研究”申请指南

通知链接: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6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研究”申请指南的通告 (nsfc.gov.cn)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3月11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6时

注意事项:详见指南要求。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机复杂系统管理”专项项目

通知链接: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机复杂系统管理”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 (nsfc.gov.cn)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3月25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1日—3月26日16时

注意事项:详见指南要求。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nsfc.gov.cn)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24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4月27日16时

注意事项: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数学和物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工程与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 信息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F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附件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由申请人与俄方合作者(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共同签署。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东亚峰会合作研究计划”(e-ASI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213.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4月1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4月2日16时

注意事项: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附件材料:请在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上传提交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并提交至e-ASIA秘书处的最终版本英文申请书(模板见外方指南

https://www.the-easia.org/jrp)。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0214.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2月25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2月26日16时

注意事项:

1、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3、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通知附件)。中韩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通知附件)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808.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2月26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2月27日16时

注意事项: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 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澳门地区合作者提交给FDCT的申请书扫描件。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青年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5.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2月26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2月27日16时

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RGC的申请书扫描件。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4.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2月26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2月27日16时

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RGC的申请书扫描件。



《2026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7927.html

校内接收截止时间(重要!!!):2月11日中午12点(请注意校内提交的截止日期,给科研院预留时间进行形式审查和提交清单时间,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基金委不会受理,请知悉。逾期提交请自行完成形式审查!)

基金委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2月12日16时

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2、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通知附件),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并且与日韩合作者向其对应机构提交的申请书一致。

 (2)合作协议(模板见通知附件)。合作三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由申请人与日、韩合作者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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