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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5访问次数:14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19号)》文件通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6/3/4/art_82540_11735543.html),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202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二、组织方式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5%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三、经费要求

1.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需要提供比例不低于1:2的配套经费。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配套经费原则上需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在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

(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写明经费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

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

四、推荐方式

1.由学校直接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5项。每学院限项推荐1项,学校汇总后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如申报量子科技(1002)、脑机接口(1003)和原子级制造(1004),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鼓励老师争取其他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盖院系章、企业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自筹经费承诺签字盖院系章、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表”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9日(周四)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申报书模版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25.3.4

附件1 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申报书模板-网站.docx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自筹经费承诺.docx

附件4 2026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学院汇总.xlsx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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